为依据,乙方起草《设备验收大纲》,经甲方审核后作为设备的验收内容。 12.3.2 、完成甲方提供的一套实际工件的焊接,达到客户质量要求。 12.3.3 、验收完毕后,双方代表签署《设备终验收报告》,乙方将设备移交给甲方使用。 12.4 、终验收过程中如有符合验收依据的新的整改项提出,可以签署《设备整改纪要》,如整改的内容不影响设备的正常使用,双方应签署《设备终验收报告》, 甲方可以使用设备,乙方按《设备整改纪要》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改;如整改的内容影响了设备的正常使用,甲方未经乙方允许不能使用设备,乙方按《设备整改纪要》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改,双方验收后签署《设备终验收报告》, 乙方将设备移交给甲方使用,如最终整改设备还未能达到技术协议要求,甲方把设备退回乙方,乙方把甲方所付全款退回。十三、培训及售后服务 13.1 、按本协议第 12条规定,双方签署《设备终验收报告》后,乙方向甲方移交相关的详细随机技术文件、调试报告、试运行资料、安装记录、电子资料、以及使用说明书、电气接线原理图等资料,设备保质期为设备终验收后 1年。 13.2 、乙方须派有经验、健康、能够胜任本工作的技术人员到甲方进行技术服务, 参加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及验收,做好售后服务。在甲方现场技术服务所需要的水电、起吊等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将负责免费为甲方人员提供:设备使用、设备保养、常见故障的维护、及易损件的正确保护与更换等培训内容,直至甲方操作人员掌握为止。 13.3 、在协议产品的质保期内当甲方要求乙方进行现场服务时,乙方应当在接到甲方通知的 24 小时内给予答复,并在 72 小时内达到现场。乙方的技术人员在甲方服务期间必须遵守国家及甲方的有关安全规定。 13.4 、在设备质保期内,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发生由于设备制造导致的质量问题, 乙方应无偿进行整改。如因甲方非正常使用原因造成设备损坏,乙方负责对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