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 以及报价汇总表中的价格应包括设备(材料)成本、运输费、包装费、劳务费、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3.1.2 投标单位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设备(材料) 清单提供多层板的单价(单位:张)。 3.1.3 投标单位对所投设备只能提出一个不变的价格,招标单位不接受任何选择价。 3.1.4 投标文件报价中的所有价格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 3.2 投标文件的语言 3.2.1 所有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编写。 3.2.2 投标单位与招标单位之间与招投标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3.3 投标文件的组成 3.3.1 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投标书、按本须知 1.2.2 规定提交的其它文件。 3.3.2 投标单位必须使用招标文件第三章提供的表格格式,但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3.3.3 投标单位对招标单位提供的安装方案、技术培训、质量保证措施、售前售后服务等内容,应在投标文件中说明。 3.4 投标有效期 3.4. 1投标文件在前附表第8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之后的前附表第3项所列的日历天内有效。 3.4.2 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招标单位可以书面方式向投标单位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单位须以书面方式予以答复,投标单位可以拒绝这种要求,退出投标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单位不允许修改它的投标文件。 3.5 投标保证金 3.5.1 不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 3.6 招标文件答疑 3.6.1 投标单位提出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问题须以书面形式送达招标单位。 3.6.2 招标答疑的目的是澄清、解答投标单位提出的问题和组织投标单位考察现场,了解情况。 3.6.3 招标答疑纪要应包括所有投标单位的问题和答复。由招标单位按照本须知 2.2 和2.3 条款的规定,提供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