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应朝下。 10.3.5 钻具处于悬吊或倾斜状态时,禁止用手探摸悬吊钻具内的岩心或探视管内岩心。 10.3.6 操作拧管机和插垫叉、扭叉,应由一人操作;扭叉应有安全装置。 10.3.7 发生跑钻时,禁止抢插垫叉或强行抓抱钻杆。 10.4 钻进 10.4.1 开孔钻进前,应对设备、安全防护设施、措施进行检查验收。 10.4.2 机械转动时,禁止进行机器部件的擦洗、拆卸和维修;禁止跨越传动皮带、转动部位或从其上方传递物件; 禁止戴手套挂皮带或打蜡;禁止用铁器拨、卸、挂传动中皮带。 10.4.3 钻进时,禁止用手扶持高压胶管或水龙头。修配高压胶管或水龙头应停机。 10.4.4 调整回转器、转盘时应停机检查,并将变速手把放在空档位置。 10.4.5 转盘钻机钻进时,严禁转盘上站人。 10.4.6 扩孔、扫脱落岩心、扫孔或遇溶洞、松散复杂地层钻进时,应由机(班)长或熟练技工操作。 10.5 孔内事故处理 10.5.1 孔内事故处理前, 应全面检查钻塔( 钻架) 构件、天车、游动滑车、钢丝绳、绳卡、提引器、吊钩、地脚螺丝、仪器、仪表等。 10.5.2 处理孔内事故时,应由机(班)长或熟练技工操作,并设专人指挥;除直接操作人员外,其他人员应撤离。 10.5.3 禁止同时使用升降机、千斤顶或吊锤起拨孔内事故钻具。 10.5.4 禁止超设备限定负荷强行起拨孔内事故钻具。 10.5.5 打吊锤时, 吊锤下部钻杆处应安装冲击把手或其他限位装置; 禁止手扶、握钻杆或打箍; 人力拉绳打吊锤时, 应统一指挥。 10.5.6 使用千斤顶回杆时,禁止使用升降机提吊被顶起的事故钻具。 10.5.7 人工反钻具,扳杆回转范围内严禁站人;禁止使用链钳、管钳工具反事故钻具。 10.5.8 反转钻机反钻具应采用低速慢转。 10.5.9 使用钢丝绳反管钻具连接物件应牢固可靠。 10.5.10 钻孔爆破应遵守下列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