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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联敬老月活动总结

上传者:业精于勤 |  格式:docx  |  页数:4 |  大小:19KB

文档介绍
的意义。实行发放宣扬资料、设立询问台、悬挂横幅、播放录音带等方式,重点对活动的目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内容进行宣扬,使“敬老月”巾帼志愿服务活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三是依托阵地强化宣扬。乡镇和社区妇联以“妇女之家”为活动阵地,组织妇女群众自编自演以助老爱老敬老为主题的文艺节目,既达到了宣扬目的又丰富了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 РР Р РР 三、创新载体,活化形式,确保活动丰富多彩 Р 为使“敬老月”服务活动开展的绘声绘色,县妇联结合自身实际,因地制宜,通过“四个结合”开展敬老爱老助老活动。一是与普法宣扬相结合。县妇联与县司法局、县老龄委联合,组织巾帼志愿者深化到老年人的家中开展普法宣扬,发放《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妇女权益保障法》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宣扬单,开展老年法律救济和法律询问,为老年人特殊是老年妇女就地、就近刚好供应优质高效的法律顾问救济和法律顾问询问,有效地维护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二是与助老志愿服务相结合。“敬老月”期间,县妇联组织巾帼志愿者深化到敬老院、老年公寓及老年人家中,为她们清洗衣物、打扫室内外卫生;与县XX医院联合为县敬老院的老人免费检查;为孤寡、贫困、残疾妇女捐款捐物5000元。三是与“妇女之家”相结合。各乡镇和社区妇联以“妇女之家”为活动阵地,组织本辖区的老年妇女开展内容新奇、形式多样、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丰富老年人的文化生活。四是与“美在农家”活动相结合。县妇联在引导广阔家庭成员提高思想道德素养,优化生活环境,提高生活质量的同时,增加家庭美德意识,主动开展“和谐家庭”、“无毒家庭”、孝儿媳、好婆婆等评比活动,使“美在农家”活动与“敬老月”活动相互促进,共同提高。 Р 【妇联敬老月活动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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