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院加强医疗废物监督管理工作总结根据河南省卫生厅〈豫卫医【20XX】24号〉文件及卫生局对进一步加强医疗废物监督管理的有关要求。我院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对我院和村级医疗机构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进行重新要求,规范和完善医疗废物各项管理制度,加强监管,杜绝医疗废物流失事故的发生,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一、我院积极组织卫生院及村级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条例》、《办法》及《消毒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使全乡医务人员提高了对医疗废物管理的认识,深刻领会到医疗废物不规范管理的危害,自觉履行职责,加强医疗废物的规范化管理。二、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健全组织、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及意外事故应急预案。院长对主管副院长签订目标责任书,副院长对各科室及村级卫生医疗机构签订目标责任书,层层签订,责任到人,各自按照各自的职责,加强医疗废物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医疗废物安全管理到位、责任到位。三、积极的对医疗废物暂存点进行整改,同时购置并使用符合要求、警示标示规范、标识齐全的医疗废物包装袋、装放容器,切实做好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暂时储存工作,切实做到医疗废物管理无隐患。四、进一步加大医疗废物的监督管理,完善和建立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将医疗废物的管理提升到日常性监管的重要位置,切实落实医疗废物各项管理职责,使我院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真正的做到规范化、制度化、长久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