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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孝道的论据:“常回家看看”入法

上传者:随心@流浪 |  格式:docx  |  页数:2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对于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常回家看看”这一内容,各个地方纷纷出台配套的地方条例进行了强化,其中除了鼓励性的规定之外,一些地方还有一些创新举措。Р比如,《上海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就规定,如果子女等家庭成员拒不探望老人,老人可以提起诉讼,要求他们履行探望的义务。如果当事人拒不执行这一生效判决,相关信息将会归入信用平台,对当事人的买房、贷款等经济活动都将带来一定的影响。可现实中,通过司法途径解决问题的,毕竟少之乂少。Р二是孝心入法,活官也难断家务事。正所谓强扭的瓜不甜。在调解过程中,因为年事已高,虽不能完全听活楚3个儿子的话,但杨老汉能从他们的表情、手势中感觉到,自己有些“不受待见”。“常回家看看”是一种道德良知,更是感情的自然流露。道德缺失,靠法律弥补是没有前途的。Р对于不孝者,强制手段也强制不出他们孝敬父母的热忱。Р在问题的背后更有生活的压力。当一个常识性的人伦行为变成大众普遍关注问题,其背后必然折射的是社会的无奈以及亲情教化的缺位。Р三是,我们在感恩父爱如山的恩情同时,也在反思如何去做一名父亲,如何做家长。有心理学研究指出,子女对父母的态度很早就相对固定下来了。此外,早在10到11岁的时候,大多数人就已完成了他律道德到自律道德的转变。所以,他律道德强制不出孝心,自律孝道在儿时就已定型。亲情教育才是王道。Р杨老汉说:“我不知道能活到什么时候。”这种悲凉让我想起朱自活《背影》最后一句“唉!我不知何时再能与他相见!”正所谓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而如何从传统的孝道理念转化为现代孝道文化,强调两代人平等、自由、民主相处,乂要义务对称,“孝”与“慈”相辅相成。只是无论作为子女,还是家长,都要好好考虑的问题。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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