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等损失,应由责任方负担:РР 1.施工中如发觉设计有错误或紧要不合理的地方,乙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由甲方在7天内与原设计单位商定,提出修改或变更设计文件,经甲乙双方签订协议后,方准施工。РР 2.在施工中,如遇中途停建、缓建,甲乙双方对在建工程,应商定做到平安部位。РР 3.在施工中,如发觉甲方投资缺乏,不能按时拨付工程进度款,而中途停建、缓建,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应由甲方担当。РР 第六条平安施工РР 一、乙方有责任教育工人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平安施工,防火防盗。在施工中因因乙方责任发生的伤亡事故和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的其他损失,均由乙方负责。РРРРРРРРРРРРРРР 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马上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甲方为抢救供应必要条件。发生的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担当。РР 三.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担当责任和有关费用。РР 第七条.工程分包РР 1.乙方可按协议条款约定分包局部工程。РР 2.乙方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后,将副本送甲方代表。分包合同与本合同发生抵触,以本合同为准。РР 第八条违约责任РР 承包方的责任:РР 一、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РР 二、工程不能按合同规定的工期交付运用的,按本合同关于建立工期提前或拖后的奖罚规定偿付逾期罚款。РРРРРРРРРРРРРРР 发包方的责任:РР 一、未能遵照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РР 二、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返工,应采纳措施弥补或削减损失。同时,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倒运、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Р РР本文来源:网络收集与整理,如有侵权,请联系作者删除,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