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个人防护后(二级防护,佩戴N95口罩、手套和工作服),随行赴医疗机构予以协助,并做好记录。 Р 定点医疗机构经诊断排除了新冠肺炎的,原那么上须由医院提供诊断证明,病症消失(发热患者病症消失48小时后,呕吐腹泻患者需病症消失72小时后)、身体痊愈再返校,严禁带病返校。学校要及时将排除了信息通知现场登记的师生员工,提示其仍需做好个人防护和观察。 Р 师生被诊断为确诊、疑似新冠肺炎病例或无病症感染者的,第一时间按要求上报。学校要第一时间上报主管教育部门、当地疾控机构、当地疫情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告知患病人员家长(家属)。 四、确诊后处置与善后处理 在当地疫情处置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下,疾控机构第一时间进校指导学校共同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密切接触者筛查、确定集中医学隔离人员范围、对相关场所进展终末消毒等工作;公安部门应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维护秩序。如需要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人员为未成年学生的,学校要配合做好相关学业辅导与心理安抚工作,其他善后处理可参照《山东省高等学校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方法》。 РРР 当地疫情处置领导小组组织对疫情处置的范围和扩散危险进展评估,决定能否停课、封校、停学以及复学等事宜。 Р 五、其他要求 学校应在校门口、教室、宿舍、食堂、运动场等场所设置临时留观点,其中教室、宿舍等场所每楼层至少设置1处。留观点需避开必经通道,相对远离师生集中活动场所。如多人同时出现异常时,应各自单间隔离。 疫情防控期间,以班级为单位管理,不得组织跨班级的聚集性活动,师生学习生活轨迹相对固定。师生员工以家庭为单位每日监测、上报安康情况、旅行史、接触史等情况,便于出现异常情况时第一时间快速开展流行病学调查与处置。 Р 省委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Р (指挥部)办公室 Р 2020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