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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办财务工作总结

上传者:业精于勤 |  格式:docx  |  页数:10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门槛等歧视手段排斥符合条件的潜在参与人,使更多的人参与公平竞争。三是把好招标文件审查关,铲除"暗箱操作"。规定招标文件发布前须经监管部门审查,审查的内容既包括规划立项、投资额度、建设地点、建设要求、报名时间、报名条件等,还要审查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是否在规定范围内,是否存在肢解发包,是否存在较多的暂定价项目,评标定标原则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等,确保了招标文件的完整性,也杜绝了工程建设领域的腐败空间。四是把好开标评标监督关,限制"自由裁量权"。一方面,加强了开标现场监督。规定投标文件实行当日收取、集中开标、当众唱标,发改委、财政、监察现场监督方式;另一方面,加强了评标监督。评标所需专家均从专家库中临时抽取产生,专家抽取和接送由监察人员全程监督。同时,视频音像同步全程监控开标评标过程;再一方面,加强乡(镇)公共资源交易站的开标评标管理。规定乡(镇)评标专家库由乡(镇)职能部门工作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村干部组成,乡镇主要领导一般不得担任评委。对技术含量低、安全风险小的工程,可单纯以报价作为定标依据;对于投资额度变化不大的工程,可采取摇号的方式定标;对于技术含量较高、施工难度大的工程,按照评标规定执行,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新世纪商网是您随身的商务专家。五是把好招标结果公示关,畅通"民情渠道"。一方面,严把招标结果公示关。要求开标结果在泰和县招标投标网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示3个工作日,并公开投诉举报电话。今年8月,该县收到群众投诉105国道泰和段二改一项目开标过程中存在串标行为,经查实后,及时废止了原招标结果,重新组织了招标,切实维护了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的公平、公正。另一方面,每年组织发改委、财政、监察、工商等部门对全县交易项目立项审批、招标投标、工程监管、工程审计和资金结算开展督查,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使全县公共资源交易朝健康、快速、有序的轨道向前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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