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行为予以纠Р正并书面通知对方;如认为违约行为不存在,则应在 20日内向对方提出书面异议或说明。 在此情形下,甲乙双方可就此问题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按本合同争议条款解决,违约方Р应承担因自己的违约行为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Р7.2甲方有权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维护质量,对乙方未达要求的,核减相应的维护费用。Р第八条:免责条款Р8.1因不可抗力导致甲乙双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项下有关义务时,甲乙双方相互不承 担违约责任。但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或双方应于不可抗力发生后?10日内将情况告知对方,Р并提供相关证明。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的合理时间内,一方或双方应当继续履行合同。Р第九条:技术支持于维护服务期限Р9.1自—年—月—日起,至—年顼―日止。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Р第十条:通知Р10.1依照本合同要求任何一方发出的通知或其它联系应以中文书写,通知可以专人递交,Р或以挂号信件、或以公认的快递服务或图文传真发送到另一方。?通知视为有效送达的日期应Р按下述方法确定:Р专人递交的通知在专人递交之日视为送达;РР 以挂号信件发出的通知应在寄出日(以邮戳为凭)后第十日视为已送达;Р以图文传真发送的通知在成功传送和接受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视为已送达。Р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Р11.1?对于本合同履行而发生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提交当地人民法院裁决。Р第十二条:附则Р12.1未经双方书面确认,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修改本合同。Р12.2对于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随时签订补充协议或以附件的形式对本合同中的有关问题 作出补充、说明、解释。本合同的补充协议和附件为其不可分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 律效力。Р12.3本合同须加盖“骑缝章”,以确保合同的完整。Р12.4本合同共九页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集中采购机构存档一份,?备案一Р份,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方可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