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考核。各县市、县市各乡(镇、场)、街道、县直各单位(部门)、州直各单位(部门)和驻伊单位按照《伊犁州“__五”时期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实施意见》,形成“__五”时期及__年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实施意见、工作方案。州创建办强化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日常督查工作,严格落实州创建领导小组一季度一督查、半年一总结制度,每季度都有督查重点内容,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各县市不断加强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督查,督查结果及整改落实情况每季度上报州创建办。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作为一项绩效常态化考核的重要内容进行考核,并常态化纳入精神文明单位、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绩效考核全过程,各县市也制定出常态化管理运行机制,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与县市中心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对下滑单位严格摘牌追责,将软任务变成硬指标,对下划单位严格摘牌追责。Р“解决三个问题”:解决思想认识问题、解决全面推进问题、解决各民族交流交往交融的问题。进一步提高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认识。各级党政、各单位克服船到码头车到站的错误认识和松懈麻痹思想,确保民族团结的宣传氛围不滑坡,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开展不停步。进一步发挥示范点示范引领作用。伊犁州县市之间、单位之间依然存在不平衡的问题,尤其是没有被列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七进”示范点的单位,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各县市、各工作组、各工委按照示范点“八个一”标准,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全面推开。积极推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以共居共学共事共乐为落脚点,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各族干部群众走动互动,积极构建“嵌入式”学习、生产、活动、居住格局,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成为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的为民服务的窗口,各民族相互了解、相互尊重、相互包容、相互欣赏、相互学习、相互帮助的平台,各民族加强交往交流交融、凝聚各族人民智慧和力量的纽带。РР 范文仅供参考РР 感谢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