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岗位的设立,有其客观规律和独特要求。这些岗位有的在城镇,更多的在乡村及边远地区;有的在机关,更多的在基层。因此,在工作职务的分工上,有时就不可能完全遂自己的心愿,个人兴趣和特长也不可能得到充分发展,有时可能为完成军事任务而放弃自己的某些兴趣特长。这时,以个人服从组织,并在新的工作岗位上建功立业,这又是一种奉献。 军人人生价值的实质在于奉献,还表现在军人价值的实现必须经历了一个过程。同一切人生价值的实现一样,革命军人人生价值的实现也是一个过程,包括个人价值目标的确定,价值的实现也是一个过程,包括个人价值目标的确定,价值潜能的充实和积累,为社会、国家、人民做出一系列奉献,以及社会、国家对个人需要的承认和满足等环节。军人价值的实现,应该是上述各个环节的辩证统一。但在现实生活中,这种统一也只能是在一个较长过程和较大范围中的统一,不可能在同一时间或地点,使每个人的РР“奉献”和“索取”划上等号。因此,军人人生价值的实现过程,总是包含着一系列的奉献精神和奉献行为。革命军人作为共产党领导的新型人民军队中的成员,一般都具有社会先进分子的特征,其人生观、价值观是工人阶级的无私奉献精神和集体主义原则的集中体现。 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改革必然带来社会利益关系的调整,这当然也会涉及到军人及其家庭。比如: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可能使一些干部战士的亲属在优化组合中下岗待业;人事制度改革的深化,使转业退伍军人安置及随军家属就业都会遇到一些新情况,等等。对于这些问题,一定要站在人民利益的立场上来看待个人得失,服从国家经济建设大局。事实上,党和政府对我军的重要地位、作用以及全军官兵在改革、建设中所作出的巨大贡献是充分肯定的,对军队建设和干部战士的生活也是十分关怀的。这些年来,在国家财政比较困难的情况下,国家仍然投入了较大资金加强国防建设和军队建设,改善官兵物质文化生活。这也是对军人价值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