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副镇长或副科级领导赴事故现场。Р (五)支持配合分管安全生产的副镇长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Р 五、包村(居)委领导是所包村(居)委安全生产的综合监督管理及包保职责人。并履行以下职责:РР (一)负责抓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党委、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指示在工作范围内的贯彻落实。Р (二)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本村(居)委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Р (三)落实辖区“包保”职责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制。Р (四)将安全生产纳入本村(居)委的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本辖区内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Р (五)及时对本村(居)委的安全生产工作作出安排部署并督促检查。参与辖区安全生产检查及安全隐患治理。Р (六)辖区内发生各类安全事故,主要负责人除及时向上级汇报外,要及时赶赴现场组织应急救援、事故控制和协助处理善后工作。Р 六、落实职责追究。镇人民政府有关职责人忽视安全生产工作,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导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事故后隐瞒不报、谎报、拖延不报,或者不及时组织开展事故救援工作,导致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扩大的,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安全生产领域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纪发[20xx]17号)、《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监察部、国家安监总局第11号令)有关规定,给予告诫、责令写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组织处理、党纪政纪处分,对玩忽职守、失职、渎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职责。РР (附:XX镇党委班子成员及包村(居)领导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管理范围)Р 镇政府主要领导(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Р 分管工作领导(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Р 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