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区域下风向非甲烷总烃小时平均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的浓度限值要求。本项目排放的废气主要成分为颗粒物、CO、NOx、SO2、非甲烷总烃,排放量小,总体不会改变区域空气环境功能。Р2)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各监测断面水体各项污染物的污染指数均低于1,淮河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РР3)根据噪声环境质量监测,项目区声环境质量可以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3类标准。Р(2)本项目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Р项目运营过程中,会产生废气、废水、噪声和固体废物,可能对区域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根据项目特点,本环评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为:废水和废气的产生及达标排放情况,固体废物的处理处置措施及可行性,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及可接受水平,并分析项目建设带来的环境风险问题。本次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关注的主要问题如下:Р◆生产工艺及产污节点分析;Р◆产污源强分析;Р◆工程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分析;Р◆工程实施后污染物排放对环境的影响预测;Р◆选址合理性。Р1.6 报告书主要结论Р安徽赛乐普制药有限公司(R)-4-氰基-3-羟基丁酸乙酯等九条生产线技改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安徽省凤台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和产业定位。在落实评价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后,该项目各类污染物均能够满足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要求,不会降低现有环境质量功能级别。在认真落实评价所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应急措施后,环境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结果表明公示期间未收到相关意见和建议。项目配套建设完善的环保措施后,对安徽赛乐普制药有限公司、凤台经济开发区乃至凤台县地区均具有显著的环境、经济及社会效益。Р因此,本评价认为,项目生产运行过程中,在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落实评价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影响角度,项目建设是可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