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宣传重点,重点宣传防灭火知识、自救逃生常识和大风天禁火规定。要加强林区和城乡交界处的消防宣传,建立永久式消防宣传广告牌,利用张贴标语、有线广播等形式,宣传林区用火、禁火制度。五级和五级以上大风天、高火险天气,要采用电视滚动字幕、广播提示、居民区悬挂禁火旗等方式,进行消防警示宣传,切实增强广大群众参与大风天消防工作的法律意识、安全意识和道德意识。四、工作步骤春季大风天火灾防控工作分三个阶段开展:(一)部署发动阶段(4月27日前)。各单位分别召开会议、印发方案,层层动员部署,成立组织领导机构,明确职责,细化措施,广泛发动,营造氛围。(二)全面实施阶段(4月28日至5月30日)。各行管部门按照既定工作目标和任务,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定期督导检查和分析通报,及时解决发现的问题,落实各项工作任务。(三)总结考评阶段(6月10日前)。由县政府消防安全委员会组织检查考评,总结经验做法,固化工作成效,健全完善火灾防控工作长效机制。五、工作要求(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领导关于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抓好春季大风天火灾防控工作,对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主管领导要亲自研究解决方案、亲自检查督导、亲自抓好落实。(二)落实责任、严肃追责。各单位、各部门要将消防安全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人,真正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县公安消防大队将对大风天火灾防控工作开展督导检查,明查暗访各部门工作部署及任务落实情况。(三)及时总结,反馈信息。各单位、各部门要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加强信息反馈,及时上报重要情况和突出问题。为全面准确掌握春季大风天火灾防控工作开展情况,请各部门将春季大风天火灾防控工作方案于20XX年4月30日前上报县政府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将春季大风天火灾防控工作总结于20XX年5月30日前上报县政府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