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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作用和抗震验算新规定

上传者:学习一点 |  格式:doc  |  页数:20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位移,目前还没有简便可行的办法。本次修订中对层间位移限值进行了调整,规定在计算多遇地震作用下结构的弹性层间位移时,除以弯曲变形为主的高层建筑外,不应扣除结构整体弯曲变形和扭转变形的影响,但对于高度超过150 m或H/B>6的高层建筑,可以扣除结构整体弯曲变形所产生的楼层水平位移值。Р钢结构的弹性层间位移角限值Р钢结构在弹性阶段的层间位移角限值,日本建筑法实施令定为1/200。参照美国加州规范(1988)对基本自振周期大于0.7s的结构的规定,本次规范修订中取1/300。Р3. 弹塑性层间位移角限值Р对结构在罕遇地震作用下的弹塑性变形验算目前一般是简化为层间弹塑性变形验算,因而大多数规范给出的容许变形值通常是层间弹塑性位移角限值。结构的整体倒塌或局部倒塌往往是由于个别主要抗侧力构件在强烈地震下的最大变形超过其极限变形能力所造成的。因此,弹塑性变形验算的变形限值,除了层间位移角限值外,尚应规定那些弯曲起控制作用的构件的截面塑性铰转角限值。Р89规范规定对高大的单层工业厂房的横向排架、楼层屈服强度系数小于0.5的框架结构、底部框架砖房等要求进行罕遇地震作用下的抗震变形验算。本次修订新增了对板柱—抗震墙、结构体系不规则的高层建筑结构和乙类建筑的罕遇地震作用下的抗震变形验算要求。采用隔震和消能减震技术的建筑结构,在罕遇地震作用下隔震和消能减震部件应能起到降低地震效应和保护主体结构的作用,但是对隔震和消能减震部件应有位移限制,因此也要求进行抗震变形验算。Р对建筑结构在罕遇地震作用下薄弱层(部位)的弹塑性变形计算,除12层以下且层刚度无突变的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和填充墙框架结构、不超过20层以下且层刚度无突变的钢框架结构和支撑钢框架结构以及单层钢筋混凝土柱厂房可采用简化方法计算外,要求采用较为精确的结构弹塑性分析方法,可以是三维的静力弹塑性(如Push-over方法)或弹塑性时程分析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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