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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极端天气应急预案

上传者:梦溪 |  格式:doc  |  页数:15 |  大小:60KB

文档介绍
善后工作。(3)?物资部:负责事件所涉及的施工范围内(含便道)机械、设备、物资、车辆的抢救、抢修、维护、配备及善后工作,以及机械、设备、物资、车辆的保障工作。(4)?工程技术部:负责恶劣天气气象资料的采集,同报象部门保持密切联系,有恶劣天气要发生时,应提前将有关信息及时通知相关单位做好预防措施。在紧急情况下可将信息直接报告应急委员会主任。(5)?总工程师(副总指挥吕静):对涉及到技术方面的问题进行咨询、取证。(6)?施工现场各小组:服从应急指挥部的统一安排和协调,积极参与抢险救护,做好现场保护,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7)?通用职责:积极配合指挥部的工作,争取参加政府的事故调查组,认真做好责任范围内的现场工作,并将有关记录在事故进入处理程序后,移交指挥部。(8)?涉及爆炸、火灾及治安的应急事件,由指挥部报请公安部门协助。3、应急响应工作程序及要求3•1应急响应标准根据出现恶劣天气程度的大小,将应急响应分为四个等级,具体如下:3-1-1特别重大气象灾害(I级)1)?特大暴雨、大雪、龙卷风、台风等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影响,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造成50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气象灾害。2)?出现极端天气气候事件或极强灾害性天气过程,并会造成特大人员伤亡和巨大经济损失的气象灾害。3)?其他应认定为I级的特别重大气象灾害。3-1-2重大气象灾害(II级)1)?暴雨、冰雹、龙卷风、大雪、寒潮、大风和台风等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造成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气象灾害。2)?对社会、经济及群众生产、生活等造成严重影响的高温、干旱、大雾、低温、霜冻、雷电等气象灾害。3)?其他应认定为II级的重大气象灾害。3-1-3较大气象灾害(III级)1)?因极端天气气候事件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造成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气象灾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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