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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草原防火应急预案

上传者:叶子黄了 |  格式:doc  |  页数:11 |  大小:81KB

文档介绍
(二)通讯联络保障火场联络要充分发挥固定、移动和专用无线电通讯工具的作用。发生火灾时县森林防火指挥中心无线电台要全天候开机,大规模扑火行动开始前要开通火场应急通讯系统,前指领导和工作人员以及扑火队长必须携带对讲机等无线电通讯器材,通过固定和移动电话短波、超短波无线电台、卫星电话等建立起火场通讯指挥网,确保前指与各扑火行动分队之间、前指与各级森防指之间的通讯联系畅通,从启动本级《预案》实施火灾扑救时,火灾发生地乡镇要每30分钟将前指扑火进展及有关情况向县森防指报告一次,重要情况要及时报告。(三)?扑火机具调配主力和增援梯队的扑火机具自带,预备梯队扑火机具不足的,原则动用县级扑火物资储备。(四)?后勤保障供应县交通局、粮食局、商务局、卫生局等单位要保证扑火物资充足供应,渠道畅通,紧急状态下可由前指后勤组组长先调用后结帐。六、其它工作(一)?火灾案件查处发生森林火灾后,当地森林公安机关要立即随同扑火人员赶赴火场立案侦查,及时查明火因,追查肇事者,司法机关要依法从快处理,并由纪委监察部门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处理结果逐级上报。(二)?善后处理工作对灾民的安置由当地政府负责,遇有特殊困难可由当地政府逐级请示上级政府解决,对在扑救森林火灾中伤亡人员的抚恤和扑救费用补偿等依据《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等有关规定,由当地民政、财政部门负责。(三)?宣传报道工作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根据实际情况可通知宣传部门和广播电视等新闻单位组织记者现场采访,进行及时、准确、实事求是的报道,对森林火灾事故的火情发展趋势、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等由县森防指统一对外提供情况。U!(四)?工作责任和制度1、森林火灾扑救工作实行火场扑火前指总指挥负责制和当地森防指成员、各扑火组组长负责制,出现组织、行动和战略、战术上的过失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2、?通讯联络、扑火调度实行责任制。出现问题按情节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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