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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政采云网上超市“全省一张网”供应商承诺书

上传者:随心@流浪 |  格式:doc  |  页数:10 |  大小:31KB

文档介绍
整改审核不通过的,同意自整改期限届满或整改审核不通过之日起取消网上超市供应商资格。14.4同意网上超市商品违法违规问题次数,按查实的商品个数计算。14.5同意网上超市商品销售价格高于同期大型电商自营商品平均销售价格的,对应商品作冻结处理;我方在商品被冻结后五个工作日内进行整改,整改结果由集中采购机构在三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再上架。14.6发生以下情形时,同意集中采购机构将我方强制退出:(1)被查实不符合网上超市供应商准入标准的。(2)诚信分累计扣分90分(含)以上的;(3)在收到红色预警后五个工作日内未进行整改或整改审核不通过的。(4)违反《管理办法》、《承诺书》、经批准的平台管理规则等相关各项网上超市法律法规制度的其他规定,集中采购机构认为有必要取消我方资格并报财政部门同意的。14.7如被强制退出网上超市,我方接受6个月内不得重新申请准入的处理。第十五条其他约定15.1承诺认真遵守职业道德和行业规范,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坚决杜绝送礼品、给回扣、报销费用等一切不正当竞争行为。15.2承诺建立采购单位档案,记录各采购单位的采购情况,并负责按照集中采购机构要求提供各类报表。15.3承诺接受集中采购机构、采购监管部门针对网上超市商品质量、价格及交易履约情况等各项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15.4在确保网上超市无待处理事宜且无其他纠纷的情况下,因自身原因,我方申请退出的,承诺继续对处于质保期或服务期限内的商品负责,同时我方承诺退出后3个月内不再重新申请准入。15.5我方承诺重新申请网上超市资格的,按准入标准重新审核。我方同意因诚信分取消网上超市资格的,在限制期过后重新申请网上超市资格的,诚信分扣分累计重新计算,但原扣分记录不消除。15.6若财政部门对网上超市规则或政策等进行调整,我方如在规定期限内未书面告知集中采购机构(采购中心)退出,视同同意按照调整后履行。供应商: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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