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防聚集性病例发生(一)学生在教学场所(教室、实验室、图书馆等)出现异常症状和体征,包括发热、干咳、咽痛、呼吸困难、乏力、恶心、呕吐、头痛等症状,班主任或任课老师要立即将其带出教学场所,送至学校临时隔离场所,并第一时间报告校领导和定点医院。老师对学生做好临时处置工作,避免接触其他人员。(二)学生在户外出现异常症状和体征,包括发热、干咳、咽痛、呼吸困难、乏力、恶心、呕吐、头痛等症状,现场教师或随行同学应立即将其带离聚集人群,送至学校临时隔离场所,并第一时间报告校领导和定点医院。学校对学生做好临时处置工作,避免接触其他人员。出现上述情况,原则上应及时将出现发热等症状的学生送往定点医院。在临时隔离场所期间,校医要使用水银体温计对学生测量体温,进一步确认其是否发热或存在其他呼吸道症状,并询问有无流行病学史等相关情况,同时经120急救车或由学校在有防护条件的情况下安排校医和司机驾车将学生立刻转运至定点收治医院发热门诊进行进一步筛查诊治,并且第一时间由班主任通知学生家长协助处置,同时学校领导要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健康部门报告,并派专人摸清发热学生接触人群情况,以便后续工作顺利开展。校医和相关人员在处置和转运过程中要全程佩戴口罩并着防护服,同时加强学校相关区域消毒。如就诊学生经核酸检测为阳性,则在当地疾控中心指导下,立即启动新冠肺炎应急预案处置工作。当学校学生出现聚集性发热、咳嗽等症状,即在同一教学场所,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突然患发热、咳嗽等新冠肺炎有关症状,经判断有新冠肺炎感染风险时,除按程序对有上述症状的学生进行应急处置外,要在疾控中心指导下,将出现聚集症状的班级其他人员安全转运到指定的定点隔离场所隔离观察,并开展消毒、隔离、调查以及学生安抚心理疏导等工作。同时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健康部门,当有症状学生排除新冠肺炎后,被隔离人员可解除隔离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