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此次活动,让公民熟悉了解防空知识,激发国民的爱国热情,增强国防观念和防空意识。(二)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各有关部门要在指挥部的领导下,密切配合,统一行动。县人防部门要协调好宣传、公安、文广新局、住建、卫生计生、教育、市场监管、供电、电信、移动、联通等有关部门的联络工作,要提前对警报设备及警报器实行检测、调试,确保警报器材保持良好状态,保障防空警报试鸣成功;县公安部门负责做好社会治安的保障,积极疏导交通,维持正常的社会治安秩序和交通运行秩序,同时要做好消防准备;县教育部门负责做好城区在校师生的宣传教育和安全管理工作,积极采取措施,在9月18日防空警报试鸣发放时,组织县城区各中小学校在校师生开展国防、人防教育活动;县卫生计生部门负责做好应急救护工作,督导各医院加强住院、医患人员的宣传教育和安全管理工作,避免发生恐慌,导致意外事故;县住建部门负责维护建筑施工单位、燃气、供水的生产秩序与安全;县市场监管部门负责维护集贸市场、超市、商店的经营秩序与安全;县电力部门要确保试鸣时的电力供应;县电信、移动、联通部门要保障试鸣期间的通讯畅通。(三)广泛宣传,确保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规定,县政府在防空警报试鸣前五天发布通告。县宣传、人防等部门要认真制定宣传计划,并派出宣传车进行流动广播、发放宣传单。报纸、电视台和政府网站等新闻媒体要在试鸣前五天刊登或连续播出防空警报试鸣通告。通过广泛宣传,切实提高广大市民对防空警报试鸣工作的认识,确保整个试鸣活动社会无混乱,生产无影响,民众受教育。)认真总结,及时推广。试鸣活动结束后,县人防办要认真进行归纳总结,对好的经验和做法,将及时向全县推广。同时县人防办要结合年度目标管理检查对宣传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评比。对认真组织开展宣传活动,采取声势较大、反响较好的宣传形式的乡镇和有关单位,以及在宣传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