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新兴县政府招投标中心。2.4“监管部门”是指:新兴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2.5“报价人”是指响应本文件要求,参加询价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然人。2.6合格的“报价人”是指: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2)符合询价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3)符合本询价文件采购项目的特殊条件要求2.7“成交供应商”是指经法定程序确定并授予合同的响应人。2.8“询价文件”是指:供应商根据本文件要求,编制包含报价、技术和服务等所有内容的实质性响应文件。3.合格的货物和服务3.1“货物”是指报价人制造或组织符合询价文件要求的货物等。询价文件中没有提及采购货物来源地的,根据《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均应是本国货物,且优先采购自主创新、节能、环保产品。货物必须是合法生产、合法来源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满足本询价文件规定的规格、参数、质量、价格、有效期、售后服务等要求。3.2“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其中包括:报价人须承担的运输、安装、技术支持、培训以及询价文件规定的其它服务。4.报价费用4.1报价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报价有关的费用。不论询价的结果如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2本次采购向成交供应商收取的成交服务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4.2.1本次招标集中采购机构将向中标人收取中标服务费,中标服务费的收费标准按广东省物价局(粤物函[2007]554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收费金额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具体收费标准按下表计算:中标金额(万元)?费率货物招标100以下1.2%100-5000.88%500-10000.64%1000-50000.4%5000-100000.2%10000-1000000.04%100000以上0.008%例如:某货物招标中标金额为4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额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