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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及爆炸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预案

上传者:梦&殇 |  格式:doc  |  页数:7 |  大小:47KB

文档介绍
控制情况。(七)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八)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第五章应急处理响应工作程序第二十条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应急处理响应工作程序。(一)接到事故报告后,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立即进入响应工作程序,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并通报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救援,抢险和处理。(二)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成员应当马上进入响应工作程序的实施,按本部门应急预案协调做好救援、抢险和应急处理工作。第二十一条应急处理现场指挥部应急处理响应工作程序。(一)接到事故报告后,相关部门的主要领导要迅速过问事故,同时立即向事故发生地派出现场应急处理小组,按各自分工制定临时应急处理措施,进行有效控制,防止事故的蔓延、扩大。(二)根据事故的性质,应急处理领导小组领导应迅速明确现场指挥部并指定现场指挥长,统一指挥现场抢险救援处理工作。第二十二条事故发生初期,事故单位及现场人员应当积极采取有效的自救措施,进行全方位的救援、抢险和处理,排除险情和抢救人员、财产,防止事故的蔓延、扩大。第二十三条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立即组织抢救,在抢险救援和事故调查处理期间不得擅离职守。第六章应急处理支持与反馈第二十四条应急处理工作结束后,由总公司安委会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认真进行总结、分析,吸取事故教训,及时进行整改,并对表现突出的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奖励。对在发生突发事故时迟报、漏报、瞒报、误报信息,造成重大损失的人员,或在处理突发事故中玩忽职守,不听从指挥,不认真负责,或临阵逃脱的人员,以及危害抢险救灾工作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二十五条本预案适用单位应当结合现代管理制度,全面推进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落实全方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对预案不断进行完善和充实。第七章附则第二十六条本预案由总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解释。第二十七条 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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