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国信CA申请证书更新(延期)。否则,证书到期将自动失效,国信CA对此不承担责任。因技术需要,国信CA有权要求用户及时更新数字证书。用户在收到更新通知后,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更新证书。若用户逾期没有更新证书,因此产生的相关后果由用户自行负责。用户的名称、证件号码等信息发生变更,应及时向国信CA提出数字证书变更请求。若因用户未及时变更数字证书而产生的相关后果由用户自行承担。第四条注销用户主体资格灭失(如企业注销等)、数字证书私钥泄露丢失、或用户不希望继续使用数字证书等情况,用户应在8小时之内向国信CA申请注销证书。国信CA在接到注销申请并审核通过后,应在24小时内注销用户的数字证书。用户应当承担在证书注销之前所有因使用数字证书而造成的责任。对于下列情形,国信CA有权主动注销所签发的证书:(1)用户申请证书时,提供不真实信息;(2)证书对应的私钥泄露或出现其他证书的安全性得不到保证的情况;(3)用户不能履行或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协议、电子认证业务规则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五条其他国信CA不对由于意外事件或其他不可抗力事件而导致暂停或终止全部或部分证书服务承担任何责任。本协议条款可由国信CA随时更新,国信CA会通过官方网站(布,更新后的协议一旦公布即替代原来的协议条款。用户如果不接受修改后的协议,可于通知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国信CA提出注销证书的申请。若逾期没有提出异议,则视为同意接受修订后的协议。本协议与国信CA网站上公布的《国信CA电子认证业务规则》共同构成关于数字证书的完整协议。本协议的解释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若用户与国信CA之间发生任何纠纷或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将纠纷或争议提交南京市鼓楼区法院管辖。用户确认已经认真阅读并完全理解本协议中的各项规定,用户在申请表上签名盖章即表明接受本协议的约束,本协议即时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