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总分值为分。4.2.12结合现状地形地貌进行场地设计与建筑布局,保护场地内原有的自然水域、湿地和植被,采取表层土利用等生态补偿措施,评价分值为分。4.2.13充分利用场地空间合理设置绿色雨水基础设施,对大于的场地进行雨水专项规划设计,评价总分值为分。4.2.14合理规划地表与屋面雨水径流,对场地雨水实施外排总量控制,评价总分值为分。4.2.15合理选择绿化方式,科学配置绿化植物,评价总分值为分。二、节能与能源利用5.1.1建筑设计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有关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中强制性条文的规定。5.1.2不应采用电直接加热设备作为供暖空调系统的供暖热源和空气加湿热源。5.1.3建筑各部分能耗应进行独立分项计量,并实现能耗的在线监测。5.1.4各房间或场所的照明功率密度值不应高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中规定的现行值。5.1.5建筑能耗及能源系统效率等性能指标应符合《云南省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标识技术导则》(试行)的规定,且能效测评结果不得低于一星要求。5.1.6可再生能源应用系统与建筑统一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时投入使用。5.2.1结合场地自然条件,对建筑的体形、朝向、楼距、窗墙比等进行优化设计,评价分值为分。5.2.2外窗、玻璃幕墙的可开启部分能使建筑获得良好的通风,评价总分值为分。5.2.3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指标优于国家和地方现行有关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规定,评价总分值为分。5.2.4供暖空调系统的冷、热源机组能效均优于现行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规定以及现行有关国家标准能效限定值的要求,评价分值为分。5.2.5集中供暖系统热水循环泵的耗电输热比和通风空调系统风机的单位风量耗功率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等的有关规定,且空调冷热水系统循环水泵的耗电输冷(热)比比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规定值低,评价分值为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