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预览

建设工程基本建设程序最完整

上传者:读书之乐 |  格式:doc  |  页数:20 |  大小:27KB

文档介绍
)初步设计项目筹建单位应根据可研报告审批意见委托或通过招标投标择优选择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是根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必要而准确的设计基础资料,对设计对象进行通盘研究,阐明在指定的地点、时间和投资控制数内,拟建工程在技术上的可能性和经济上的合理性。通过对设计对象作出的基本技术规定,编制项目的总概算。根据国家规定,如果初步设计提出的总概算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确定的总投资估算10%以上或其他主要指标需要变更时,要重新报批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主要内容包括:1)设计依据、原则、范围和设计的指导思想;2)自然条件和社会经济状况;3)工程建设的必要性;4)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建设方案、原材料、燃料和动力等的用量及来源;5)技术方案及流程、主要设备选型和配臵;6)主要建筑物、构筑物、公用辅助设施等的建设;7)占地面积和土地使用情况;8)总体运输;9)外部协作配合条件;10)综合利用、节能、节水、环境保护、劳动安全和抗震措施;11)生产组织、劳动定员和各项技术经济指标;12)工程投资及财务分析;13)资金筹措及实施计划;14)总概算表及其构成;15)附图、附表、附件。承担项目设计单位的设计水平应与项目大小和复杂程度相一致。按现行规定,工程设计单位分为甲、乙、丙三级,低等级的设计单位不得越级承担工程项目的设计任务。设计必须有充分的基础资料,基础资料要准确;设计所采用的各种数据和技术条件要正确可靠;设计所采用的设备、材料和所要求的施工条件要切合实际;设计文件的深度要符合建设和生产的要求。(十四)消防手续到消防部门办理。(十五)初步设计文本审查初步设计文本完成后,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审查,并报原可研审批部门审查批准。初步设计文件经批准后,总平面布置、主要工艺过程、主要设备、建筑面积、建筑结构、总概算等不得随意修改、变更。经过批准的初步设计,是设计部门进行施工图设计的重要依据。

收藏

分享

举报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