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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大学LED电子显示屏使用管理办法(试行)

上传者:幸福人生 |  格式:doc  |  页数:3 |  大小:35KB

文档介绍
传部、后勤集团、各学院(单位)等负责LED显示屏信息审批、发布、管理;2、后勤基建处负责电子显示屏系统的质量维护;3、信息化管理中心负责电子显示屏系统的网络管理和维护;4、各信息发布申请单位负责所发布信息的合法、安全、真实、准确。5、后勤集团物业公司、公寓组团管理站及保卫处(校北门保安)等负责电子显示屏的电源开关,并将显示故障向房产管理处基础设施管理科反映(报修电话:)6、校内各LED电子显示屏(各学院除外)的显示时间原则上为每天的7:30~19:30,节假日和特殊发布需要的除外。第六条LED电子显示屏使用管理的责任追究。凡未经审批擅自播发“禁止类”信息,造成不良后果的,将追究相关单位、部门分管领导和直接工作人员的责任;凡审查不严导致信息严重失实造成不良影响,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将追究审查部门分管领导和直接工作人员责任,同时追究报送部门签批领导责任;不按照规定时间开关显示屏以及发现故障不及时报修的,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工作人员责任。第七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试行,本办法未尽事宜,由党委宣传部负责解释。附件:江南大学LED电子显示屏使用申请表党委宣传部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二日附件:江南大学LED电子显示屏信息发布审批表申请单位(部门)申请日期年月日申请发布的信息内容发布时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发布地点□北大门□行政楼□教学楼□食堂□公寓□其他联系人姓名单位(部门)联系电话申请部门意见日期:负责人签名:盖章:宣传部(学工处、团委)审核意见日期:负责人签名:盖章:备注:1、北大门、行政楼、教学楼显示屏审批部门为宣传部(,董小平,enews@jiangnan.),经审批后予以发布;2、学生食堂显示屏审批部门为团委(,李勤,twxc@jiangnan.),经审批后予以发布;3、学生公寓显示屏审批部门为学工处(,杨莉勤,szk@jiangnan.),经审批后在后勤集团宿管中心予以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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