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预览

工程公司关于开展以安全施工“大反思、大讨论、大排查、大整改”为主题的白日安全专项活动方案

上传者:qnrdwb |  格式:doc  |  页数:9 |  大小:34KB

文档介绍
行为,不讲情面,积极为安全生产创造良好的环境。要有效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严禁违章指挥、盲目施工或强令职工冒险作业。活动期间,凡查出的“三违”及事故隐患责任者,一律加倍处罚。(七)加强地面施工安全工作。严格落实“谁分管、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和“一岗双责”要求,严格执行汾煤办发[2013]742号文件,对重点对易燃易爆、高空作业等关键岗位、要害场所、死角盲点、人员聚集场所开展专项检查。严格执行走动式管理,严格大型活动审批备案和制定应急预案制度。各级干部特别是党政一把手要减少应酬、减少外出,真正盯在现场,随时解决处理生产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具体要求(一)认真贯彻落实任福耀董事长讲话及山西焦煤发[2013]955、966号和汾煤办发[2013]742号文件精神,各施工项目部及职能科室要对照标准逐条逐项进行落实。各职能科室对本业务范围会战内容、目标负督促指导落实责任,要帮助基层释疑解难,并分阶段检查验收。对完不成会战目标的,取消职能科室奖励资格。(二)公司百日安全活动领导组办公室人员要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各相关科室及施工项目部要指定专人负责信息收集、整理和报送工作。每月6日前将工作进展情况、隐患排查情况报公司领导组办公室。检查验收及奖惩奖励专项活动期间,各施工项目部和各职能科室必须完成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工程公司由安监处负责牵头,有关部门参加人员要分阶段按月组织检查验收。对完成会战阶段性工作任务、实现目标的单位按当月在册人数给予500元/人·月奖励。(二)处罚1.未完成阶段性工作任务、未实现会战目标或隐患整改效果差的项目部或职能科室,按阶段取消奖励。2.发生重伤事故及二级非伤亡事故,取消事故单位当月奖励,对领导班子进行约谈。3.发生死亡事故,除取消事故单位当月奖励外,给予责任单位分管领导及其主要领导免职处分,项目部施工第一责任者就地免职,并按汾煤安发[2013]3号文件规定执行。

收藏

分享

举报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