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落实情况;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和培训教育情况;入户安检制度落实情况;瓶装液化气非法经营情况。5.瓶装液化气使用环节。重点是整治居住出租房、餐饮场所瓶装液化气使用安全情况,整治主要内容有:是否在地下室、半地下室、封闭式房间、车库、高层建筑、出租房单间等不具备安全条件场所使用瓶装液化气;居住出租房用气厨房是否用实体墙与其他部位进行防火分隔、是否安装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工商业及单位食堂等餐饮用气场所是否建立用气安全责任制、是否违规超量储存气瓶、是否安装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是否在用气场所混用醇基燃料、煤球炉等其他燃料;是否使用不合格气瓶、减压阀、软管、灶具等情况。三、整治步骤本次瓶装液化气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从即日起到3月31日止,分四个阶段进行:(一)部署发动阶段(2020年1月20日前)。制定本单位的瓶装液化气安全整治行动方案,组织开展部署发动和广泛宣传。(二)排查整改阶段(2020年2月20日前)。要按照入户安检相关规定,开展供气对象的安全用气情况全面排查,对用户违规用气行为要及时制止和劝阻,指导用户进行整改,对拒不整改的要采取暂停供气等措施,并向相关部门报告。(三)集中整治阶段(2020年2月29日前)。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对排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开展集中整治。对存在严重用气安全隐患影响公共安全的用气场所,一律停止供气,并向安监和公安部门报告。(四)总结提高阶段(2020年3月20日前)。认真分析本次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健全瓶装液化气安全管理工作机制,提升事故防范和处置能力,提高瓶装液化气安全管控水平。四、职责分工负责做好本企业瓶装液化气储存、充装、运输、销售环节的安全生产工作,落实瓶装液化气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指导用户安全用气,按照有关标准和规范做好瓶装液化气使用安全宣传、入户安检以及用气安全隐患整改的技术指导等工作。钓鱼液化所站2020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