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队干部必须每天下井巡查一次。下井时要与维修工、水泵司机一起,做到自主保安和相互保安,做到同上同下按时上下班,严禁当岗作业,严禁空班、脱岗、早上晚下。3、下井后对巷道按照由外向里的顺序检查,对危岩活石及时摘除,对出现锚杆松动及时紧固。若巷道出现大的片帮、冒顶现象无法处理时,要保证迎头正常通风,然后在巷道外部打上栅栏,设好警示牌,严禁人员进入,待恢复生产后,再组织人员进行处理。4、保证掘进迎头水沟畅通,潜水泵必须保证每天所排的水位能够保证正常行人畅通,不能因水积聚而影响瓦斯检查员进入工作地点。四、恢复生产的准备工作:1、开工前安排班前会认真学习开工安全技术措施,填写好学习记录。2、开工前必须由技术、机电、通防、安检等相关人员对巷道的材料、电器设备、综掘机、电源、局扇、工具等设施进行全面检查,确认可以生产后方可生产。3、开工前瓦斯检查人员必须首先检查瓦斯,瓦斯监测人员迎头及电源开关、移变、局扇等周边进行瓦斯检测,只有在检测地点最高瓦斯浓度不超过1%和最高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氧气浓度不低于18%,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二十九条开启局部通风机的条件时,再对迎头及电源开关、移变等电器设备按正确方法合闸送电。4、机电维修人员进入巷道对所有电缆、电器设备、开关、综掘机、皮带机、风水管路进行全方位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认检查无误后方才能生产。5、对放假期间因故造成停风的巷道,必须由通防部编制专项恢复通风、排放瓦斯措施,恢复通风检测正常后方可进入。6、对出现片帮、局部冒顶,前探支护损坏、变形的巷道,要制定相应措施,沿巷道由外向里逐步进行整改,经验收符合安全质量标准后方可恢复施工。7、地测科对施工用的激光重新进行校核,发现问题及时调试。8、最后由队长、跟班队长、现场安检员共同再次检查,确认施工现场无隐患可以安全施工时,施工人员方可进入施工现场,排净工作面积水后方可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