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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地修路协议书

上传者:火锅鸡 |  格式:doc  |  页数:2 |  大小:15KB

文档介绍
农村经济发展,康县城关镇斜崖村领导班子引进康县鸿泰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乙方),就本村退耕还林地撂荒和耕地弃荒的实际情况,经村委会一事一议会议决议,全体村民同意,将本村的退耕还林地和弃耕地的经营权流转给乙方经营管理,流转期限54年。本着公开、公平、公正、互惠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决定在斜崖村至修一条便于本村村民和乙方农业生产的田间道路达成下协议:一、甲方自愿无偿出让土地,修路占用土地没有任何补偿,不得反悔。二、乙方所修道路为六米宽,不得超越政府部门批准的范围。三、在乙方流转的土地范围内,道路的修建按乙方的规划修建,甲方不得干涉。四、甲方不得在乙方土地流转期限内,给乙方提出无理的赔偿要求。五、乙方在修路过程中如遇到甲方村民无理取闹、阻拦修路的,由甲方协调处理,乙方不再参与村内矛盾。六、甲方所辖村民不得以任何理由破坏道路的正常使用,若甲方破坏道路,使乙方不能正常通行而造成损失的,甲方必须恢复道路原样和赔偿乙方损失。七、道路由乙方全额出资修建,道路使用权归乙方所有。但甲方有通行权。道路使用过程中谁损坏谁修补。八、乙方对道路的使用期限与乙方流转土地经营权期限一样长。九、乙方在修建道路时应合理处理水路,以防洪水冲击甲方所辖村民未流转的土地。十、乙方在前期建设阶段不会将道路硬化或处理道路两旁的河堤,等乙方完工后将会硬化道路和修建道路两边的防洪河堤,道路两边的防洪河堤高度以水路规划和水路处理的需求而定。若在道路修通没有修河堤之前,洪水将甲方土地冲毁,乙方负责恢复土地并赔偿甲方经济损失。十一、本合同条款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后可补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存一份,以此遵守。甲方(盖章):乙方(盖章):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此文档可自行编辑修改,如有侵权请告知删除,感谢您的支持,我们会努力把内容做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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