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应专业设计类型的工程设计不少于2项,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3)在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员中,主导专业的非注册人员应当作为专业技术负责人主持过所申请行业相应专业设计类型的项目工程设计不少于2项。3-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2)有较完善的质量体系和技术、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4、丁级(限建筑工程设计)4-1资历和信誉(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社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5万元人民币。4-2技术条件企业专业技术人员总数不少于5人。其中,二级以上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不少于1人;具有建筑工程类专业学历、2年以上设计经历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2人;具有3年以上设计经历,参与过至少2项工程设计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2人。4-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2)有较完善的技术、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四)工程设计专项资质1、资历和信誉(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社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符合相应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的规定。⒉技术条件专业配备齐全、合理,企业的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符合相应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的规定。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2)企业管理的组织结构、标准体系、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有效。三、承担业务范围承担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的工程设计业务,承担与资质证书许可范围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工程项目管理和相关的技术、咨询与管理服务业务。承担设计业务的地区不受限制。(一)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承担各行业建设工程项目的设计业务,其规模不受限制;但在承接工程项目设计时,须满足本标准中与该工程项目对应的设计类型对专业及人员配置的要求。承担其取得的施工总承包(施工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的工程施工总承包(施工专业承包)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