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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河水上安全应急预案

上传者:菩提 |  格式:doc  |  页数:5 |  大小:35KB

文档介绍
故障时,及时通知维修人员进行维修,发生碰撞或失控时,立即组织拖轮施救,强制脱离主航道。c、发生火灾时,船方应立即利用船上相应器材实施自救,首先抢险遇险人员维护好秩序,利用船舱内的消防器材实施救援,打开通风口,使船舶起火部位处于下风,向安全地点或上风疏散后来船舶,并立即联系救助队,在火势无法控制的情况下,立即拨打消防急救电话119,安排救援组实施救援。d、发生水上事故导致水体污染时,应迅速联系救援队,由康占立调集清污船只、设备和人员到场紧急清污,通知环境检测机构对水体进行检测。七、抢险施救原则1、奔赴现场原则:收到水上安全险情报告,按照规定应急抢险救援领导小组成员,应带领抢险队及时赶赴现场。2、科学处理原则:处理险情灾害事故,处理要果断,施救措施要得力。3、自发参与原则:凡发生水上重特大事故,企业各部门必须无条件服从指挥调度,参与抢险救灾。否则,根据灾情大小,追究单位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4、先重后轻原则:抢险救灾过程中,相关单位部门必须紧密配合,按照“先危险、后一般”的原则,全力以赴减少和消灭事故损失。八、水上安全事故报告制度1、水上安全事故发生后,各单位必须按规定及时逐级上报,否则依据有关规定追究其单位领导的责任。2、报告水上安全事故,可用电话、书面或口头上报,有条件的使用传真、文件专题上报。3、水上安全事故上报应对事故发生的单位(船名)、地点、被困人数、危害程度、损失情况以及伤亡情况,准确详实上报,切忌误报、错报。4、对水上交通事故隐瞒、虚报、迟报或故意不报的,按有关规定追究其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5、保障信息畅通,各单位安全责任人必须全天24小时开启手机,确保信息畅通,如信息不畅通或遇重特大险情不到现场,将按有关规定从重处理。九、水上交通事故的处理凡发生重特大水上安全事故,在查清原因和责任的基础上,按有关规定追究有关领导、管理者和当事人的责任,情节严重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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