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等其它规定。第三十九条作业过程中,发生挖断电缆或管道、损坏设备、损坏消防设施(感温电缆、自动灭火器、消防应急照明等)等非伤亡事故,致使选煤厂被迫中断生产或影响安全生产,除由乙方限期恢复生产和公司处罚的同时,甲方给予乙方停工整顿的处理。第四十条发生轻伤事故后,如无公司处罚,选煤厂在处罚乙方5000元~0元的同时,给予乙方停工整顿的处理。第四十一条发生重伤以上事故的,除公司处罚外,甲方收回《选煤厂外委项目安全生产许可证》,将该单位清退出选煤厂。第四十二条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如无公司处罚,选煤厂在处罚乙方5000元~0元的同时,给予乙方停工整顿的处理。第四十三条发生新增职业病病例的,选煤厂在处罚乙方100000元(拾万元)的同时与乙方解除合同关系。第四十四条乙方发生各类事故后,未在2小时之内向选煤厂报告的,选煤厂在给予乙方处罚5000元~0元的同时,给予停工整顿的处理。第四十五条说明(一)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五条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二)公司处罚是指承包商在承包期间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后,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的同时,根据《神华准能集团公司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准能安字[]356号)进行处理。(三)“五个关口”:准入关、责任关、稳定关、监督关和验收关;“五个统一”:统一推行本安体系,统一推行安全质量标准化,统一班组建设,统一安全培训和教材,统一考核。(四)乙方在签订本安全管理协议书的同时,已确认收到甲方《选煤厂安全规程》(AQ1010-)的电子版一份。(五)协议书有效时间。年月日——年月日。(六)本协议书一式叁份,甲方贰份(业务主管部门一份,安全监察站一份)、乙方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