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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腔消毒员职责

上传者:hnxzy51 |  格式:doc  |  页数:1 |  大小:20KB

文档介绍
忻州市人民医院口腔器械清洗消毒工作人员职责一、消毒工作人员,应当掌握口腔诊疗器械消毒及个人防护等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方面的知识,遵循标准预防的原则,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二、根据口腔诊疗器械的危险程度及材质特点,选择适宜的消毒或者灭菌方法,必须达到“一人一用一消毒或者灭菌”的要求。三、在进行清洗、消毒操作时,应当戴口罩、帽子,必要时应当戴护目镜、穿防护衣。每次操作后应当严格洗手或者手消毒。四、熟悉口腔诊疗器械消毒工作程序及要点,熟悉掌握口腔器械清洗、消毒设备的操作程序、性能及注意事项,确保口腔器械使用安全、放心。五、负责使用、维护、管理好清洗、消毒的各种设施及设备,定期检查保养,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六、对新灭菌设备和维修后的设备在投入使用前,应当确定设备灭菌操作程序、灭菌物品重量,进行生物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七、在设备灭菌操作程序、灭菌物品包装形式和灭菌物品重量发生改变时,应当进行灭菌效果确认性生物检测。灭菌设备常规使用条件下,至少每月进行一次生物检测。八、采用包装方式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者环氧乙烷灭菌的,应当进行工艺检测、化学检测和生物检测;采用裸露方式进行压力蒸汽灭菌的,应当对每次灭菌进行工艺检测、化学检测,按要求定期进行生物学检测。九、每日对使用中的易挥发化学消毒剂进行一次浓度检测;每周对较稳定的化学消毒剂进行一次浓度检测;每月对使用中的消毒剂和消毒物品进行一次对应的检测;每季对使用中的灭菌剂和灭菌物品进行一次对应的检测。医院感染管理科2005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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