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担任何责任。因公司经营活动或其他原因造成丙方的经济损失或行政处罚由甲、乙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四、丙方的权利与义务1、乙方委托丙方代为行使的权利包括:丙方有权以自己的名义作为法定代表人在公司文件上具名、以法定代表人身份参与公司活动以及行使公司法与公司章程授予的其他权利。2、丙方作为公司的挂名法定代表人,不是公司股东,不承担股东义务。除履行程序性的职责外,承诺不行使任何实际的职权,丙方不承担乙方行使职权过程中产生的任何经济索偿和法律责任。4、未经乙方事先书面同意,丙方不得转委托5、丙方以公司名义对外作出的任何决定未经公司股东会同意并加盖公章,此决定无效;6、丙方不得作出任何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甲方及乙方利益的行为。丙方不得利用挂名身份或职务之便,非法占有或侵吞公司资金、财物五、委托费用在委托期限内,甲方于本协议签订之月起,每月向丙方支付人民币元元,作为丙方积极履行本协议的报酬。委托期限满后,丙方不再担任代持法定代表人,若乙方不积极予以更换,则甲方需每月向丙方支付人民币元,直至丙方从甲方营业执照工商登记法定代表人撤销为止。六、保密条款协议各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该等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任一方因违反该等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七、争议的解决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丙三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请当地仲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裁决对各方具有最终的法律约束力。八、其他事项1.本协议一式三份,协议各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乙方:丙方:日期:日期:日期:【本文档内容可以自由复制内容或自由编辑修改内容期待你的好评和关注,我们将会做得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