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安全管理细则、安全管理制度及治安管理法规。4、在运输及施工过程中,由于乙方操作不当或违反操作规程等自身原因造成安全事故伤亡或造成他方人员伤亡或对项目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给甲方带来不利影响的须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50%的违约金。因乙方原因造成安全事故致使甲方受到建设行政部门处罚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八、违约责任1、合同执行过程中,如乙方在未征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经甲方审核确认,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该项工程合同结算总价的2%作为违约金。2、乙方不得未经甲方同意将工程转包或中途停工或退场,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另行安排人员队伍进行施工,并对已完工程量按合同约定单价的70%进行结算。3、未按甲方要求施工,达不到甲方指定的标高,乙方应无条件返工直至达到设计要求;乙方超挖造成对地基承载力的影响,或回填压实度未达到相关要求出现沉降现象对后期施工造成影响的,乙方必须采取相应措施处理,因此所产生的一切费用、损失及责任均由乙方承担。4、乙方应按照约定的工期节点开工、完工,由于乙方自身的原因不能按合同要求如期开工、完工,每延期1天,乙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2‰支付违约金。延期超过7天,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暂定总价款20%的违约金,且全部损失均由乙方承担。5、在合同履行中,无论何种原因,如发生民工到各级政府机关、甲方办公场所和施工工地等相关地方闹事事件的,乙方同意每发生一次,即向甲方支付人民币10万元的违约金,甲方有权在最终结算时直接扣除该违约金金额。6、乙方须遵守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按时支付工人工资,不得拖欠和克扣,否则视为乙方违约;若乙方有拖欠、克扣工人劳动报酬行为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7、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国家规定的严重质量问题、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造成相关政府部门进行通告或处罚,政府处罚金额由乙方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