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事件发生;(5)负责协助一级网格查处二级网格负责的环境违法案件;(6)牵头办理辖区内环境信访举报、污染纠纷和上级网格交办的任务;(7)及时上报网格内重要环境信息;(8)负责对三级网格进行督查和考核等。各二级网格的具体职责可在上述职责基础上,根据园区综合网格的设置以及管理职能适当调整。3.三级网格责任主体为二级网格确定的各工业集中区、商业集中区、社区、居委会等,网格长由各自主要领导担任,成员由负有环境监管职责机构的人员组成。主要职责:(1)负责对网格内有环境影响的各类建设项目和污染物排放、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饮食服务业油烟污染、工地道路扬尘污染、畜禽养殖污染、焚烧垃圾和秸秆烟尘污染,以及其他废气、废水、废渣污染等,开展日常巡查和现场监管,及时制止、处置各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行为,涉嫌环境违法的,及时向上一级网格报告,严防较大以上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等环境事件发生;(2)配合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3)负责调处网格内各类环境初信初访和矛盾纠纷;(4)负责督促网格内的排污单位落实上级网格提出的管理或整改要求;(5)负责向辖区内相关单位和群众宣传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和环保知识。四、工作要求1.加强组织领导。各功能区、各街道、各社工委要定期研究部署网格监管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配齐配强网格监管人员,建立环境监管网格信息联络机制,不断提高网格化监管效能。要加强机制创新,推进环境监管网格与现有社会综合治理、安全生产监管、城市管理等基层网格的融合式建设,有效整合力量。2.落实监管责任。各功能区、各街道、各社工委要进一步落实网格长和网格员的工作责任,建立定期例会、排查整治、日常检查、信息交流、学习培训和督查考核等各项制度,提高网格环境监管效能。3.完善奖惩考核。要制订完善环境监管网格日常工作制度和考核办法,明确工作内容和考核奖惩措施,确保各网格环境监管责任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