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分互认协议书甲方:南华大学研究生处地址:湖南省衡阳市常胜西路28号邮编:421001电话:0734-8282276传真:0734-8282416网址:http://usc.乙方:地址:邮编:电话:传真:网址:南华大学是一所办学历史悠久、面向全国招生的多科性大学。学校拥有博士、硕士和学士授予权。为了推进高校之间的学术交流,建立良好的校际交流合作关系。本着资源共享的原则,接受具有国家承认培养研究生资质高校的学分,并予以认可。经乙方同意,甲方通过对乙方的教学资质核实后,确认乙方符合甲方关于学分认可条件。现就相关事宜协议如下:一、层次:甲方通过对乙方的教学资质核实后,确认乙方为(硕士/博士)所开设的课程符合甲方学分互认条件。二、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甲方有权利监督乙方教学工作,确保乙方教学质量符合甲方标准。2、甲方有权抽查乙方学员考试结果,核定考试成绩和学分。3、甲方必须保证乙方学员在正常完成学业后承认其学分。三、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具体组织实施教学、考试、日常管理,确保教学质量。2、提供教学场地和教学设备。3、参照甲方的教学质量考评认证制度,及时向甲方提交成绩单及有关材料。四、学分互认的程序及费用:1、学员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一式三份,待甲乙方批准后,甲乙双方各保存一份,学员保存一份。2、学员按乙方教学计划要求学习,遵守乙方有关规定。3、学员按乙方规定交相关学习及注册的费用,已交给甲方的学费不再退回。五、说明:甲乙双方为独立院校实体,财务独立核算,双方各自对自己的教学管理等工作所产生的费用负责。六、有效期限: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均可以任何时间以书面形式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解除本协议,但应做好善后工作。甲方(盖章)乙方(盖章)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