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定的责任。对某技术问题出现意见分歧时,应发扬民主、充分讨论后确定。当盖章的注册工程师对于成果文件意见与审核、审定人有明显分歧时,原则上应服从审核人、审定人意见;涉及重大风险问题争议时,可报告专业总工或总工裁定;尚有争议时,由技术总监进行终裁。注册工程师应按照裁定意见办理;当注册工程师不接受裁定意见时,有权拒绝在成果文件上签章,公司能够更换注册工程师。上述相应的审核、审定和裁定意见应归档。,应由该项目原注册工程师进行;因特殊情况,该注册工程师不能进行修改的,应由同专业其它注册工程师修改,并签字、加盖执业印章,对修改部分承担责任。勘察报告必须及时按《勘察报告质量评分标准》进行评分,审核、审定完毕,应填写审核、审定表和质量评定表。7?后期报告书送达委托方时,须交收件人签收。同时向委托方发出质量、服务意见征询单,并加强意见征询单的回收。由审图公司开具的勘察报告审查意见单应及时处置,若由于施工条件等客观原因,无法按时达到整改要求的,必须与业主方及审图公司取得联系,说明情况,重要的必须及时与总工或技术质量部联系。审查意见单交中心总工留档。整改单均需复制报公司技术质量部备案。注重工程信息回访,对业主、设计提交的反馈信息表均应及时报公司生产经营部汇总。通过本公司审图人员,收集和分析院公司项目存在的问题,采取措施,防止类似问题的重复发生。工程负责人应参加业主通知的验槽(桩)工作。工程负责人另有安排且事先了解基槽与勘察报告无异常时,可委托他人参加。工程负责人应注意收集勘察工程施工的有关信息,如沉降观测数据、沉桩资料、载荷试验、复合地基检测等资料,积累工程经验。工程完成后应在报告书提交后45天内将所有原始资料按要求归档。本公司不同部门参与同一项工程(如勘察、设计、咨询、检测、监理等),提交的勘察成果结论与其它部门不一致,业主或设计单位要求解释时,立即与公司技术质量部联系,由技术质量部统一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