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事故发生后,尽快将所发生的不可抗力事件的情况以传真通知另一方,并在10天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审阅确认,受影响的一方同时应尽量设法缩小这种影响和由此而引起的延误,一旦不可抗力的影响消除后,应将此情况立即通知对方。(三)如双方对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估计将延续到90天以上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本合同的执行问题(包括交货、安装、试运行验收等问题)。第十三条合同争议处理(一)凡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后仍不能达成协议时,任何一方可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仲裁地点为北京。(二)由仲裁委员会根据该委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三)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定,对双方都有约束力。(四)由上述过程发生的费用除上述仲裁裁决另有规定外,应由败诉方承担。(五)在进行仲裁审理期间,除提交仲裁审理的事项外,合同仍应继续履行。第十四条其它:(一)买方有权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买方指定的公司,卖方应无条件给予配合。(二)卖方未经买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部分或全部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三)本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所涉及的所有文件均应采用书面形式,若书面文件内容涉及变更、调整、补充、确认本合同内容,则该书面文件须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方可生效。(四)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五)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双方各持一份;副本一式肆份,双方各持二份。正本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以下无正文)(签字页)买方卖方名称:名称:地址:地址:邮编:邮编:联系人:联系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纳税人登记号:纳税人登记号:单位盖章: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签字日期:签字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