况汇总,并报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备案。三、毕业审核中央电大对其所属学生的毕业资格审核采取省级电大初审、中央电大审核、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审核、备案的办法。1.省级电大按中央电大专业教学计划的要求,对学生的毕业资格进行全面审核,并将初审合格学生的数据报中央电大。2.中央电大根据专业教学计划的要求,通过教务管理系统对省级电大报送的初审数据进行审核。3.经审核合格的学生,由中央电大统一颁发毕业证书(含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号)。4.省级电大收到中央电大核发的毕业生数据后,负责填写毕业证书、打印毕业生名册(带成绩)、填写毕业生登记表。毕业生登记表须加盖省级电大校章和中央电大毕业审核专用章。5.中央电大在毕业证书上加盖中央广播电视大学钢印、校章和校长印章,与合作高校联合颁发毕业证书的专业同时加盖合作高校校章。6.中央电大将颁发毕业证书的有关数据报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审核、备案。四、毕业证书电子注册中央电大按照教育部高校学生司有关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的规定,对所属各类学生进行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工作。1.电子注册号码规定: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第1—5位为学校代码;第6位为办学类型码;第7—10位为学生毕业年份;第11—12位为培养层次代码;第13—17位为毕业证书顺序号。2.中央电大通过教务管理系统产生电子注册号,并统一颁发所属毕业生的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号。3.中央电大每年进行两次毕业审核,并于每年8月底前将当年1月和7月颁发的毕业证书电子注册数据报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审核、注册、备案。4.中央电大毕业证书注册内容:(1)姓名、性别、出生日期;(2)专业、层次;(3)学习形式;(4)毕业证书注册号(证书编号)。五、其它中央电大将根据本办法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中央电大进行的入学资格审核、毕业审核及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工作,应严格遵守教育部有关规定,并随时接受教育部高校学生司的指导、检查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