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到、看到等)“红色汛情预警(I级)信号”半小时内,应迅速按如下程序开展工作:⑴全面启动我院防汛预案,按预案要求开展我院的抗洪抢险工作;⑵即使我院没有出现灾情,也要进入警戒状态,全力检查,排除隐患,确保安全;⑶配合执行由区防汛指挥部指挥的全区重要的抢险工作;⑷无条件地按区政府命令完成防汛抢险任务;⑸及时深入灾区,了解灾情,协助对灾区和受灾单位开展自救工作;⑹做好受灾地区的消杀准备工作;⑺处置情况应在处置开始的同时电话报告区防汛办,1小时内形成书面报告防汛指挥部;抢险救灾工作的总结评估在2日内报告区防汛指挥部。2、澄色汛情预警响应程序(II级)我院收到(包括被通知到、看到等)“澄色汛情预警(II级)信号”1小时内,应迅速按如下程序开展工作:⑴我院进入警戒状态,院内医疗救护队成员随时待命,领导小组立即到岗;⑵到辖区内的重点部位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⑶如出现灾情、险情,应提前进入紧急状态,抢险救灾按预案组织实施。⑷处置情况应在处置开始的同时电话报告区防汛办,1小时内形成书面报告防汛指挥部;抢险救灾工作的总结评估在2日内报告区防汛指挥部。3、?黄色汛情预警响应程序(III级)我院收到(包括被通知到、看到等)“黄色汛情预警(III级)信号”1小时内,应按如下程序开展工作:(1)我院进入预警值班,分管领导或代管领导上岗值班;⑵对重要防汛排涝设施进行巡查,出现洪涝的地区迅速实施处置,并将处置情况在1小时内分先后用电话和书面两种形式报告区防汛办公室或区防汛值班室。蓝色汛情预警响应程序(IV级)我院收到(包括被通知到、看到等)“蓝色汛情预警(IV级)信号”,应按如下程序开展工作:⑴我院防汛办主任或其他防汛工作负责人到防汛值班室值班;⑵出现小洪涝的地区及时组织人员实施处置,并将处置情况在1小时内分先后用电话和书面两种形式报告上级防汛办公室或防汛值班室。南娄底乡卫生院2011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