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生命危险、或造成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万元以上、一亿元以下,或者紧急需要转移安置5万人上、10万人以下的重大事故。特别严重(I级: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危险、或造成100人以上重伤,或直接经济损失在一亿元以上,或者紧急需要转移安置10万人以上的重大事故。6・2相应程序6.2.1发生通讯故障后,调度值班员及通讯负责人要立即向值班矿领导或调度室主任汇报。6.2.2值班矿领导下令启动煤矿通讯事故应急预案,命令机电部、机电队立即组织人员抢修与维护。2.3按照煤矿通讯应急预案,排除通讯故障及时恢复通讯。6.2.4通讯系统恢复正常后,了解井下各工作面及工作地点通讯情况,向值班矿领导和调度室汇报。6.3处置措施6.3.1通讯回路发生停电时,立即启用蓄电池供电运行,负责通讯人员应迅速查明停电原因,迅速恢复通讯线路供电。6.3.2通讯系统出现局部通讯设施损坏,维修人员及时进行修理、更换,并报告主管部门,查清故障原因,及时恢复通讯。7>应急保障7・1应急物资保障7.1.1急救药箱由公司医疗所贮存,确保药箱内有酒精、棉球、绷带、止血带、止血、消炎药品、常用药品和常用小型器械。7.1.2使用的其它各类材料,由供应科、库管科协调供给。7・2应急装备保障7.2.1应急队伍保障:在公司的统一领导下,各科室的应急队员均应随时听候调遣,参加事故应急救援任务。7.2.2交通运输保障:办公室五部车辆随时准备调用,若车辆不足,可以雇用出租车和社会车辆。7・3应急人员安全保障7.3.1事故应急救援演习,每年进行一次。根据矿井通讯实际情况,针对不同性质的预案,可分批单独进行演习。7.3.2每次演习,所有通讯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全部参加。7.3.3应急演习由应急指挥部组织、安排、部署。3.4通过演习,使每个员工、救援人员和社会应急服务机构都能从容地应付紧急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