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要指定专人负责,谁拉闸、谁合闸。2.35厂内凡有坑、沟、井等都要有盖板、过桥,通道、走梯均要有栏杆和扶手,盖板、栏杆不准随意拆除、移位。2.36所有机动设备上的保险、防护、信号等安全防护装置必须安全,灵敏有效,各种标志必须准确、明显、清楚。2.37凡在煤气、电气、高空等危险区域作业时,工作前必须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并有专人负责检查,专人监护。2.38煤气区域设备严禁泄漏,空气中一氧化碳浓度不得超过24ppm在作业时间短暂时可予放宽至150ppm,时间不超过20分钟,并在2小时间隔轮换,煤气区域未经许可不准动火。2.39固定电焊场所四周应安遮光板,非工作人员不得靠近。2.40原材料、钢坯、钢材垛、轧辊垛架、备件物品之间非工作人员严禁休息或行走,工作人员不准在此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2.41使用氧气瓶、乙炔气瓶必须严格遵守其安全操作规程,持证上岗,无证人员禁止操作。2.42生产现场行走,要注意各种安全标志,要走人行道、安全过桥,横过铁路、马路,要一停、二看、三通过。严禁抢道、冒行。2.43严禁扒汽车等机动车辆代步行走,严禁行车吊运代步。2.44凡进行设备、工艺改造,增添新工序、新岗位时,工艺、设备部门必须同时制定出相应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报安全员以便监督执行。2.45凡接到隐患整改通知书的单位,必须按整改要求保质、保重、限时进行排除隐患,按期完成。2.46严禁用汽油洗衣服工房内严禁存放易燃、易暴物品,严禁用氧气吹灰、充气、吹扫机电设备等,易燃易爆物品要远离火种防止静电磨擦起火。2.47员工在生产工作中,发现设备、器具、环境出现异常,可能导致人身伤害时,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补救,排除险情或撤离现场。同时向有关领导汇报,2.48各类工业建筑、钢筋结构支柱,要定期进行检查,发现漏洞、腐蚀、歪斜年久失修时要更新改造,对不能立即采取修复措施的危险建筑设施,要设立危险标志,必要时设专人监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