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管理办公室,并根据灾情由各单位一把手及领导小组来具体实施应急指挥工作。较重(II级),各乡镇中心校、局直各学校上报县教育局管理办公室,预防恶劣天气灾害指挥部,由副总指挥亲自指挥,各单位的校长、园长协助实施应急救援工作。严重(I级),各单位在第一时间内上报县教育局预防恶劣天气灾害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统一指挥,校长、幼儿园园长积极协助应急救灾工作。(六)应急处置各单位要针对恶劣天气制定学生安全应急预案,及时掌握恶劣天气的预警信息。根据不同级别的预警信号,适时做出正确的判断,并通过学生向其家长通报。在恶劣天气影响学生正常上、下学通行情况下,经教育局管理办公室同意,学校可以调整作息时间,采取停课、提前放学、延时放学、通知家长接送、教师护送等安全措施。各中小学、幼儿园,在遇有天气突变、灾情等级信号为红色标志特殊情况下,及时同家长取得联系,务必在第一时间内做出正确判断,并随之天气的变化及时做出调整。同时在最短的时间内上报县教育局。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加大对接送学生车辆和驾驶员的管理,尤其做好恶劣天气来临前后路况的排查工作,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恶劣天气过后,各单位要立即开展自救减灾工作,确保校内学生通道畅通。校园内的重要部位设立警示牌,高危险部位人员撤离,用警戒线、防护网封闭,必要时设专人看管,确保万无一失。同时要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师生的自我防范意识。(七)?工作要求中小学、幼儿园要加强恶劣天气期间值班值宿和安全保卫工作,做到24小时有人在岗。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做好安全隐患排查,预防次生或其他安全事故发生。加强上放学及周末放假的交通安全教育,防止发生交通事故。落实责任追究制。各单位领导要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对因渎职或管理不善造成不良后果的,教育局及相关部门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行政责任。(八)?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二O—一年十二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