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出异议,逾期则视为验收无误。乙方收到的商品,若包装完整,那么在其没有足够证拯证明商品数量缺失是由卬方造成的情况下,商品数量视为甲方已按订单完整捉供。若包装破损致使商品缺失的,乙方口行与物流公司进行处理。若有需要,甲方愿意提供协助。第七条售后服务甲方承诺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提供售后服务。第八条本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Fl起生效,且与《电子商务合作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木协议将取代双方先前有关商品采购事宜的所有口头或书面的讨论、协商、邮件及协议。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秉着友好互利的原则进行I•办商处理。第九条若因执行本协议产生的争议或与本协议冇关的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的态度进行协商;若协商不成的,任一方可将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处理。第十条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福建麦得隆食品有限公司乙方:授权代表:签署日期:授权代表:签署日期:附件2信息第一条付款信息除非另有其他书面约定,乙方应通过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向甲方下述银行账户付款:公司名称:福建麦得隆食品有限公司税务登记号:350681793761749开户行:兴业银行福建漳州龙海市支行账号:162020100100060764地址:福建省漳州龙海市海澄工业区电话:0596-6290999对私账户户名:蒋振肇卡号:622909166267056812开户行:兴业银行福建漳州龙海市支行甲方如需修改付款信息,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如甲方未能在上述期限内通知乙方,则甲方应承担乙方根据未修改的付款信息向甲方进行任何付款所产生的全部后果。第二条甲方电子商务事务的具体对接人姓名:阮艳惠联系方式:13695923931E-mai1:12580@fjmdl.on其他联系方式:0596-9735069第三条乙方电了商务事务的具体对接人姓名:联系方式:E-mai1:其他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