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1-4监理单位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书我单位监理的项目即将开工建设,现申请办理工程施工安全监督手续,作为监理单位法人法人代表,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我单位将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规范性文件,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现郑重承诺如下:一、严格依据国家、省、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认真履行安全监理职责。二、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代表建设单位对施工安全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三、建立健全以项目监理机构为核心的安全监理组织体系,制定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职责和分工;严格按规定配备项目总监和专业监理人员;编制安全监理规划和安全文明施工监理细则,用以指导和实施安全监理工作。四、保证项目总监到岗履职,责成其严格履行《项目总监安全生产承诺书》的各项承诺内容。五、对施工过程中依法应当审查的内容进行认真审查并做好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的日常检查,及时发现制止施工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遏制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六、遵守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维护公司的利益和荣誉。七、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监理职责。八、工程建设过程中,如未认真履行监理职责,出现违反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规范性文件的行为,自愿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承诺书一式三份,一份在办理监督手续时提交安全监督机构,一份在建设工程竣工后与档案资料一并存档,一份本单位留存。监理单位:(盖章)法人代表:(签字)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