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卫生行政部门和疾控中心组织领导下,选择适宜的、符合预防接种条件、能保证接种安全有效的场所开展接种。接种点应合理设置等候、登记、接种、观察、疑似异常反应处理等功能区,按要求配备接种工作所需的消毒、体检与安全注射等器材及肾上腺素等急救药品;维持好接种现场秩序。四、方案计划各地针对各自疫情和接种率情况,一经确定开展应急免疫工作,应及时上报方案,并提供具体的疫苗需求量,省疾控中心将根据需要及时配送应急免疫疫苗。五、督导评估市、县各级应制定本级应急免疫督导方案,明确督导方式、督导内容和督导方法,统一督导评价所用表格,及时进行信息反馈,确保接种工作高质量完成。应急免疫、查漏补种工作完成后3天内,开展接种率评估。评估指标包括:①应急免疫接种率≥95%;②如发现2例漏种,应进行核实并补种。在应急免疫工作全部结束后,撰写工作总结,上报至省疾控中心。附表1:安徽省市县麻疹疫苗应急免疫活动数据汇总表附表2:安徽省市县麻疹疫苗应急免疫情况表 表1 安徽省 市 县 乡麻疹疫苗应急免疫活动数据汇总表填报日期: 年 月 日免疫对象年龄分组既往免疫史实种数0剂次1剂次不详8月龄— 12月龄— 18月龄— 2岁— 4岁— 6岁— 15岁以上 合计 表2 安徽省 市 县 乡麻疹疫苗应急免疫情况表填报日期: 年 月 日开展单位/地名应急免疫人口首例病例姓名首例病例发病时间首例病例确诊时间发病前最后一次麻疹疫苗免疫日期病例年龄应急免疫开展日期 年月日 年月日 年月日 年月日 年月日 年月日 注:1、开展单位填写学校、幼儿园、建筑工地、厂矿等集体单位;地名填写自然村、居委会等场所。2、只开展应急免疫的单位、自然村或居委会总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