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机构、人员、职责相互分离。且于当年确立了一套行之有效的政府采购流程,并延用至今。同时根据《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工商、技监等有关部门联合,共同疏通质量投诉渠道。2004年6月设立了区政府采购网,实现了网上公开招标和公开询价,以往电话采购透明度不高的现象,得到了改善。2005年起,着手规范全区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工作,目前海曙区所有行政事业单位都要在年初编制政府采购预算,预算经审核下达后,单位必须按照下达的政府釆购预算,进行政府采购活动。无预算不得采购,此举确定了政府采购预算的约束力和严肃性。2008年12月开始,全区的政府采购申请实行网上申报及审批,此举进一步提髙了政府采购工作的透明度。2010年7月开始,全区实行新的政府采购目录,目录根据全区历年的政府采购情况,设定了合理的限额标准。将全区所有数量多,金额大的项目纳入了政府采购管理。整个目录看似将一些零星的项目排除在外,但事实上却是进一步扩大了政府采购范围。为了提高政府采购的效率,从2008年开始,我区对区教育系统现代化教育设备试行集中统一采购,由主管单位审核各单位的采购计划,公布统一的采购标准,汇总各单位需采购数量,分门别类,通过区采购中心统一进行采购。此外,还多次组织对采购办、采购中心的同志以及区各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和釆购经办人员进行政府釆购的相关宣传及培训;积极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和建议;向政府采购单位用户,对采购的供货时间、售后服务、产品质量等进行问卷调查;定期召开供应商会议,向供应商宣传有关法律,反馈用户意见。且针对通用设备和服务类项目采购单价小、重复采购多的特点,参照市协议采购管理方式,建立了我区协议采购制度,目前对车辆保险办公自动化设备、空调、纸张等釆购项目纳入协议釆购管理范围。有效地规范了我区政府采购当事人的采购行为,加强了对供应商的管理,提高了社会各界对政府采购制度的认识,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